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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淡水區63歲藍姓男子,昨酒後駕駛堆高機上路被警攔下,原只是要詢問藍男有無「通行證」不料,藍男話才出口就飆出酒味,經酒測值達0.46毫克,明顯涉及酒駕帶回偵辦。偵詢時,藍男辯稱「不知酒後不能開堆高機上路」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;另未申請通行證部分則依道交條例開處。
經查證,63歲藍姓男子,昨天上午近11時許,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1段256巷口工地內喝啤酒工作,期間工地主任要藍,用堆高機把部分機具,從工地正門搬移至工地後門放置。藍男自以為酒駕堆高機不會涉及刑責,竟直接開出工地,大喇喇行駛於新市一路上。
此時,轄區警巡經,見藍男開著堆高機駛出工地,直駛於一般道路上,遂尾後將其攔下詢問「有申請通行證嗎?」藍男面色紅通,話才正要脫口,這濃厚酒味就撲鼻而來,經酒測值達0.46毫克。員警本想好意規勸「沒通行證,堆高機就不要開上路!」這下酒駕當場抓包帶回偵辦。
偵詢時,藍男辯稱「不知道喝酒後,不能開堆高機上路?」警詢後除依刑法第 185-3 條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外;另推高機未申請臨時通行證部分,則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2條第1項開處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。
淡水警方呼籲,民眾駕駛「動力機械車輛」應依規定請領臨時通行證,否則會依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2條相關規定開處;另外有鑒日前社會上發生多起酒駕肇事案件。淡水警方全天候針對轄區KTV、餐飲、熱炒店等易飲酒處及易酒駕路段,強力稽查攔檢取締,這個月到昨天為止已查獲18件酒駕公危案件,勸告民眾勿心存僥倖,酒駕上路挨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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